2015-2016伯明翰南方学院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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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政策及资讯
质量分
对于一学期进行的完整单元课程,以下质量
分数是根据成绩而定的:
A = 4.000
B- = 2.670
D+ = 1.330
A- = 3.670
C+ = 2.330
D = 1.000
B+ = 3.330
C = 2.000
F = 0.000
B = 3.000
C- = 1.670
满意(“S”)、不满意(“U”)、先修课程(“AP”)、
国际文凭(“IB”)和转学(“TR”)评估
在任何质量点的计算中不予考虑.
分数单元课程获得的质量分数就是其中的一小部分
在一个完整单元的课程中获得相应的成绩. 相当于信用
以学期学时和相应的质量分上学期学时
系统可以通过将课程学分单位乘以4来获得
同时将获得的质量分数乘以4. 相当于信用
四分之一学时可以通过乘以课程学分单位来获得
还有6的质量分数.
不完整的成绩
I -不完整
如因疾病或特殊原因(不可预见、不可避免),
不可控制的),学生不能完成他所要求的课程
她是通过的,学生可以书面要求老师分配
未完成的成绩(“I”). 如果获得批准,学生必须完成
下一学期最后一天上课前的课程作业;
否则将被记录为“不及格”. 不完整的成绩可能不会
他的任期超过一个正常任期.
学分省略,直至课程结束,超过一学期
“O”是一个临时的课程分数,表示参加了课程、实习或实习
研究经验,旨在延长超过一个常规学期. 一个“O”
成绩不得超过一学年,超过一学年后
时间将被永久记录为“F”.